6月4日上午,审计处召开处务会,集体研讨《南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会上,审计处副处长张梅介绍了“办法”的制定背景、思路以及征求意见过程。她指出,本“办法”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属高校工程项目管理审计的意见》(苏教审[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最大的亮点就是进一步强化和厘清了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与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解决内部审计监督越位、缺位的问题。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和相关文件、法规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办法”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后提交学校审议。